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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宅类房产交易税收政策一览表

发布时间: 2024-06-04????来源: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非住宅类房产交易税收政策一览表
 转让方(适用于二手房)受让方(适用于一手房、二手房)
个人单位个人单位
增值税 及附加差额5.3%差额征收5.6%(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 10万元以下,免征;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 的,差额征收5.3%;小型微利企业:差额 征收5.3%)不征不征
印花税0.025%0.0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0.025%)0.025%0.0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0.025%)
个人 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 20%核定征收1% (拍卖3%)不征不征不征
契税不征4%
土地 增值税能提供评估价格的, 按评估扣除方式征收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 提供购房发票的,按加计 扣除法征收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 提供购房发票的,实行核 定征收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