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中心、中心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落实《国务院雷速体育,雷速直播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文件精神,经中心研究,制定了《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望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工作实施方案》
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雷速体育,雷速直播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比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衡阳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服务类型全覆盖,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结合我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优势,持续提升高效优质的服务水平,力争“网办率”达到90%,有计划、有步骤将双预、双预转现、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查解封登记等纳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力打造“零等待、零延迟、零差错”衡阳不动产登记品牌,实现不动产登记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简易办、快捷办”,争创不动产登记线上示范窗口和服务先锋。
二、实施领导小组
成立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福云,负责主持全面工作。
副组长:张楷亮、徐菁、陈建平、莫玉英,负责各分管科室的业务管理与调度。
具体执行科室:网上审批科。
小组成员科室:办公室、信息科、质检科、档案馆、登记五科等科室。
三、实施范围
1.全部纳入“互联网+”全程网办的高频业务类型包括:开发企业、金融机构(公积金)、中介公司等单位代办的一手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预告抵押登记及转现登记(双预告登记、双预告转现登记);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
2.部分纳入“互联网+”选择性网办的业务类型包括:信息查询、二手房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现房(期房)抵押业务、查解封登记(线上)等,群众个体、企业单位、司法机构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
四、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共分为四期,每期的具体实施时间为:
1.第一期2024年4月26日,推行全部纳入“互联网+”的高频业务全面实行“全程网办”服务;
2.第二期2024年6年1日,推行二手房转移登记“试行网办”服务;
3.第三期2024年8年1日,推行抵押登记“扩大网办”服务;
4.第四期2024年10年1日,推行查解封登记“试行网办”服务。
五、具体实施工作
(一)各科工作职责
“全程网办”业务由网上审批科负责“互联网+”的具体承办工作,其他相关科室负责支持和配合;“选择性网办”业务原则上由网上审批科负责组织牵头实施,其他相关各业务科室负责配合执行。
1.网上审批科:(1)负责业务咨询、指导、培训等工作;(2)负责业务案卷受理、核定、登簿工作;(3)负责“互联网+”业务案卷差错统计、改正、疑难问题处理,纠纷化解等工作;(4)负责相关业务档案的保管、整理和移交工作;(5)负责相关业务的拓展工作;(6)负责制订自助业务窗口管理守则等工作(见附件)。
2.信息科:(1)负责“互联网+”业务系统维护和软件升级,为业务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撑;(2)负责将自助窗口(食堂三楼)18台电脑终端等设备全部调试成“互联网+”环境,并做好后续相关软、硬件维护工作。
3.登记五科:(1)负责“互联网+”业务的缮证、发证工作;(2)负责不动产“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工作。
4.档案室:负责接收“互联网+”业务档案,对业务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归档。
5.质量检查科:负责“互联网+”业务的质检工作,确保该项业务登记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6.其他各分中心、科(室):负责配合执行“选择性网办”业务的相关工作。
7.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业务政策的制定、下发,办公用品、设施设备的保障等工作
8.人事宣教科:负责配合网上审批科做好岗前培训与新闻宣传工作。
9.法制信访科:负责“互联网+”相关政策的解读与推广。
(二)工作培训
1.网上审批科在每一期网办业务全面推行之前,按照《标准化操作指南》内容,做好内部科室与外部配合单位的集中培训工作。
2.在政策调整或真抓实干的工作部署下,适时开展机动培训。
六、实施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为民利企服务意识。持之以恒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提升服务意识与水平,积极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各科室工作要高度协同。各分中心、科(室)要在工作协同中彰显合作精神,全力落实该专项工作的一切工作部署。
三是积极、主动,全力提升网办率。网上审批科要进一步增强担当精神,积极作为,紧扣工作目标,攻坚克难、创新服务,将网办服务打造成全省一流的优质品牌。
四是动态服务,强化宣传。对“互联网+”业务实行定时定期定人的动态梳理,及时调整服务方式,在保证登记质量与业务水平的基础上,对好人好事好做法进行适宜的宣传、推介,不断扩大我市“互联网+”服务的正能量影响力,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工作实施方案》附件
自助业务窗口管理守则
一、自助人员应遵守不动产登记保密制度、查询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做件无关的信息查询、资料复制等,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一旦违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自助人员在自助办公区域内,应自觉遵守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制度。要规范着装,服装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保持一致;要爱护公物、保持自助办公区域环境整洁;不得在自助办公区域吸烟、嚼槟榔、玩游戏等,不得做与做件无关的事情。
三、自助人员要服从安排,熟悉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做件要求,切实提升业务技能,规范做件。
四、自助人员在做件完毕后,应当退出不动产登记平台,关闭电脑、电源,并整理好工作台面,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五、自助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好业务档案,流程完毕后应及时移交归档。
六、自助人员同时要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