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3 月3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祥光路2号;邮编:421001;电话:2890298;传真:2890399)。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2年,市农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㈠全面部署工作。继续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领政务公开工作。由党委书记、局长李富国同志担任组长,总负责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由副局长刘国慰同志担任副组长,具体分管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等各项具体工作。形成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各科室站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
㈡加强舆论宣传。要求局属各科室站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外,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合理制定宣传计划,突出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局属各科室站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局属各处室站通过各种渠道,充分利用送科技下乡、举办各类培训班和农业科技讲座等时机,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条例》,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条例》、使用《条例》,为《条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㈢开展学习培训。组织全局人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培训,深刻领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派出人员参加省农机局、市法制办的业务、法律法规学习,熟练掌握信息公开规定。
㈣编制雷速体育,雷速直播和指南。
㈤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对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要求,根据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和局属各科室站的职能分工,我们对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局属各处室站的职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无缝连接。由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督查,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版)》的日常管理、更新和维护;局属各科室站负责协助办公室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的更新材料。
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按照信息公开规定,及时上传农机化综合信息。
㈦建立依申请公开系统并及时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概况信息、工作动态、计划规划、法律法规、统计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政府事项信息、网上办事其它信息等,要求信息真实及时),累计发布各类信息、各类新闻宣传稿件140多件,被国家、省农机主管部门采用信息130多条,让群众及时了解农机工作动态知识。
㈡公开形式:
一是在“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的相关项目上公布,二是在衡阳农机化信息网上公布,三是通过省农机化信息网公布。通过市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申请情况。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㈡申请处理情况。因无申请,故无处理。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投入费用5000多元,主要用于电脑等设备的维护、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和更新。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一是深度不够;二是运行机制有待完备。
改进措施:一是要结合市农机局的重点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广纳农机手和农机工作者意见,变被动公开为主动服务;二是要结合各科室站具体业务工作,加强系统内部考核,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单位数 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条140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条140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条2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单位数 量
申请总数条0
其中:1.当面申请数条0
2.传真申请数条0
3.电子邮件申请数条0
4.网上申请数条 0
5.信函申请数条0
6.其他形式申请数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条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条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条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条 0
其中:(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条 0
(2)“信息不存在”数条0
(3)“非本部门掌握”数条0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条 0
(5)“免予公开范围1”数条 0
(6)“免予公开范围2”数条 0
(7)“免予公开范围3”数条0
(8)“免予公开范围4”数条0
(9)“免予公开范围5”数条0
(10)“免予公开范围6”数条 0
(11)其它原因条0
注:免予公开范围指《规定》第十条所列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3.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单位数 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条33
网上咨询数人次0
现场接待人数人次90
咨询电话接听数人次11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人次1000
4.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单位数 量
行政复议数件0
行政诉讼数件0
行政申诉数件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件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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