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年3月8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电子政务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把电子政务工作当做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的基础,积极适应电子政务发展趋势,不断增加投入,努力实现信息化技术在民政业务工作中的应用,全面提高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夯实信息化建设组织保障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将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了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狠抓落实,机关科室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息化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小风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同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信息化建设工作。将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市局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局都配备了专职信息化工作人员,全市民政系统信息化专兼职人员达18人。
(二)完善制度,保证信息化建设规范管理
为保证信息化建设能规范、有序的发展,我局从建章立制入手,不断强化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制定下发了《衡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衡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衡阳市民政局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衡阳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预约服务制度》、《衡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等,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政策解读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上网电脑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制度,确保涉密电脑不上网,上网电脑不涉密。同时把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五化民政”重点工作任务纳入了《2017年县(市)区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对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的信息化建设情况、网上舆论舆情收集、网络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定期培训等都做了具体要求,细化考核指标,确保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民政局也制定了详细的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其中衡南县民政局、衡阳县民政局、雁峰区民政局建立了《民政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衡东县民政局、衡山县民政局、耒阳市民政局建立了《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祁东县民政局、珠晖区民政局、蒸湘区民政局建立了《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南岳区民政局、雁峰区民政局建立了《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今年9月份组织县(市)区民政局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市民政局各科室信息员开展了一期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认真学习了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各类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计算机应用、电子政务审批,通过思想教育和引导,使广大干部职工逐步认识到,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实施电子政务,是依法行政、高效行政的基本要求,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三)强化落实,确保信息化建设顺利开展
我局坚持把信息化建设摆在全局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位置,不断提高民政系统信息化服务能力。一是重点抓好民政网站运行。衡阳民政网是我局网上信息公开主要对外窗口,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网站的维护更新工作,及时做好民政系统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录入、核对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网站和市级新闻媒体以及便民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民政信息的权利,促进了我市民政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我局全年向湖南民政网推送工作动态信息440条,上稿160余条,其中市民政局工作动态40条,县(市)区民政局工作动态120条。在市民政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00余条,其中市民政局工作动态120条,县(市)区民政局工作动态76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0条,征集调查1条,其它工作类信息20条等;在殡葬改革专栏发布工作动态34条,工作简报23条,图片报道9条,违规通报2条。公开内容涵盖最低生活保障、流浪救助、殡葬、婚姻、基层政权、救灾救助、社会组织管理、优抚安置等各项民政业务。二是大力推进“民政四级”广域网建设。按照“五化民政”和雷速体育,雷速直播建设全省民政电子政务外网(民政四级广域网)的通知要求,我局加强与市电子政务办对接,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应用和资源整合,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民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目前市级网络组建方案已基本完成,各县(市)区民政局组网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争取在规定时间节点、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完成现有三套网络的整合,纳入全省民政电子政务外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7年底,我局通衡阳民政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动态1000余则,完成网上电子政务审批30余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书记、市长、局长信箱回复信件200条。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全市民政工作动态、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市民通过衡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mzj.bensalemdemocrats.org)的“政务信息公开”子栏目,可查阅民政局机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我局档案室设立了公众查阅点,全局历年的文件和材料都可供查阅。
3、设立宣传栏
我局在办公场所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公开本部门的信息,如机构设置、单位介绍,办事指南、审批程序等。
三、
回应关切及政策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0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1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2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2件;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0件;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本局2017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4件。
(二)受理办理情况:已办结,依法依规按时办结。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局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8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00余人次,电话咨询1500余人次,网上咨询500余人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局没有受理一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7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本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支出费用。本办今年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小风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7年9月份组织县(市)区民政局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市民政局各科室信息员开展了一期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认真学习了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各类文件精神。
十、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设备有待更新换代,现有的网络设备运行时间过长,零件已老化,性能已下降,维护费用逐年增加。下一步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争取雷速体育,雷速直播资金的支持,努力解决设备更新换代问题。
十一、附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05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0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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