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一)
2024年6月28日
衡山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蒋平为衡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张志斌的衡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衡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二)
2024年6月28日
衡山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曹波宁为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衡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衡山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赵卫平为衡山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文思齐为衡山县数据局局长。
决定免去:
康岳峰的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衡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衡山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涌文的衡山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曹波宁的衡山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衡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三)
2024年6月28日
衡山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覃海燕为衡山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衡山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主任)。
衡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四)
2024年6月28日
衡山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资衍黎为衡山县人民法院师古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黄旭存为衡山县人民法院新桥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陈建婷为衡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许霖林为衡山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石爱清的衡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菁菁的衡山县人民法院师古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思洁的衡山县人民法院新桥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建婷的衡山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许霖林的衡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衡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五)
2024年6月28日
衡山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曹文斌为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赵向前的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阳新宇的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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