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公共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9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72.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7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1.85万元。2023年衡阳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同口径比上年减少975.81万元,下降12.34%。下降原因主要有:我市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和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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