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机房智能机柜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160000.00元
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磋商采购 □直接采购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1 | 160000.00 | 智能机柜 | 详见采购文件 | 2套 | 160000.00(80000元/套) |
1、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11月19日上午8:00起至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30分止,每天上午8:00分-12:00分,下午14:30分-17:3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办公楼二楼209办公室(衡阳市解放大道29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持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领取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在领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需将复印件留存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参与采购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竞价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1、本采购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采购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
(2)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29号
(3)联系人:周先生
(4)电 话:1839773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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