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本公告:
一、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我局将在衡阳市辖区范围内开展火箭人工增雨(人工消霾、森林防灭火等)作业。
二、在上述作业期间、作业区域内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天气条件时,望所在乡镇政府做好人影作业安全宣传、教育等有关工作,广大群众应相互转告,并负责做好各自家中老人、小孩作业安全宣传工作。
特别注意事项如下:
1.严禁在火箭作业现场围观;
2.人影作业用火箭弹属火工产品,质量检验为(批次)抽样进行,合格率不能达到100%。若任何组织或个人拾到故障弹或火箭弹残骸,严禁自行敲打、拆卸,以避免人员伤亡,应立即报告我局处理。联系电话:0734-8224407。
3.一旦发生人影作业意外事故,事故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我局或所在地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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