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健康微衡山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衡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于11月5日至14日,对全县31家乡镇卫生院(分院)、门诊部,学校、养老院、看守所医务室以及166家村卫生室开展年度校验工作,并推出了“提前告知、校验培训、上门服务、联合检查、重在指导”五项举措。
为提升工作效率,集中校验工作组分为两组,主动上门服务,深入乡村一线,秉着分类指导、促进工作的原则,通过查看资料、检查现场、人员访谈、实操考核等方式,对医疗机构的依法设置、依法执业、规范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护理院感以及基本公卫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核与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现场指导,并下达整改意见书;对于可以立即整改的要求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通过此次集中检查校验,使各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得到改进与规范,患者就医体验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县卫生健康局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一步抓好诊疗规范,提升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