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衡阳市审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
序号 | 类别 |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 | 审核内容 |
1 | 审计监督 审计处理 | (一)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 (二)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 (三)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四)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处理措施。 | 法制审理机构主要审核下列内容: (一)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三)运用法律法规和处理处罚标准是否恰当; (四)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 (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恰当; (六)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七)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八)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内容。 审核过程中遇有复杂问题的,经审计机关负责人同意后,审计机关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
2 | 拟作出审计移送处理决定 | ||
3 | 其他方面 | 拟作出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处理处罚决定 | |
4 |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