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1月19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衡阳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依法审计的重要手段,作为服务审计监督、扩大审计影响、推动审计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审计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一是健全公开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完善《衡阳市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对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长、相关责任科室以及公开流程等严格予以规范,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严把关口,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衡阳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为“衡阳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和“衡阳审计”微信公众号,全年通过上述平台发布信息363条,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审计工作动态、审计信息、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其他主动公开文件等。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政策文件的解读尚需加大力度。对政策文件的解读还不够深入,对于有些专业性较强的审计政策文件,深入浅出、图文并茂的解读还不够。
2.在长效工作机制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审计工作职能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提升政务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