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衡司提会〔2024〕1号(B类)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蔡愉芳委员提出的雷速体育,雷速直播案由为“规范工程领域招投标活动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湖南省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47号提案》已收悉,收到该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我局办理意见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委员。
提案人反映我市工程领域招投标工作存在的几个明显问题:1.排斥潜在投标人;2.陪标、围标、挂靠投标;3.中标单位转包;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维人员泄露系统信息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均可以通过行政机关或刑事司法机关予以处理,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建议如下:
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对于招投标领域相关执法部门,应落实普法责任,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多渠道宣传招投标的概念、意义、举报电话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在全社会营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局指导协调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进企业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依法为员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让百姓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三、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招投标等一系列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应主动履职,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行政,及时处罚,对于涉嫌犯罪行为,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在全社会形成对打击工程领域招投标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实行“露头就打”,实现有效打击和震慑作用,有效优化工程领域招投标营商环境。
衡阳市司法局
2024年5月9日
责任领导:肖巍峰 承 办 人:梁新平、黄文
联系电话:0734-8193997
抄 送: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
衡阳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