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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衡阳市政府合同管理迈入规范化新阶段

来源: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5-03-13 11:25


新规落地,衡阳市政府合同管理迈入

规范化新阶段 

2025年3月1日,新修订的《衡阳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衡政发〔20252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此次修订立足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系统整合了原《衡阳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衡政发〔2019〕11号)及配套补充文件的实践经验,历经三轮意见征询、两次专题论证、百余处修改完善形成的。新《办法》聚焦公共服务、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领域,通过建立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两审一评”制度以实现政府合同“事前规范、事中留痕,事后可溯”。 

分级分类:全领域覆盖实现管理零死角

本次修订后的《办法》全文共七章三十八条,以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全程监管”为原则,将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园区管委会等均作为合同管理的主体单位,合同范围涵盖了一般民事合同、行政协议、区域合作协议、涉外协议等政府合同可能涉及的所有类型。按照市政府、市直部门作为签约主体的不同层级确定不同管理方式,并根据合同类型的不同做出内容、审查的细化要求,真正实现从“主体全覆盖”到“类型全囊括”,确保政府合同无一漏管

两审一评:全方位审查筑牢“风险防线”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政府合同数量、类型、标的额都有了显著变化,单纯的合法性审查显然已无法满足现合同管理需求。为了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合同”出现,新《办法》在完善补充合法性审查的要点外,同步增加了合理性(经济技术可行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求。一是结合最新法律法规规定,政府合同除符合一般民事合同的合法性规定外,还应严格遵守市场公平竞争的要求。对涉及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行政协议,还应符合税费奖补、公开招拍挂等政策规定。二是对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合同,对财政承受能力、项目投入产出比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三是对风险较高、专业性较强的五类合同要进行风险评估。通过三审联动为合同开展立体化“体检”,全面降低行政决策风险。

闭环管理:全过程跟踪规避“重签轻管”

政府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往往需要很长时间,容易产生合同文本档案管理不严格、履约跟踪不到位问题《办法》着力管理的“前伸后延”,管理范围覆盖政府合同的“全生命周期”——从谈判到起草、审查、签订再到履行、监管的所有环节。在后期监管,实行政府合同全过程、动态化管理,明确要求承办部门要对七类材料归档备案,定期报送合同目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立预警和评估机制,并将政府合同管理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范围。通过全流程闭环管理,织密层层责任网,让合同走向有迹可循,主体责任与监管义务精准对位

政府合同是政府行使行政职能、开展政务活动的重要工具。每一份严谨合规、诚信践诺的合同,都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纵深发展的生动注脚。新《办法》的出台,将推动衡阳市政府合同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合同规范促政府治理,为提升政府公信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