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人社监询字〔2024〕33号
得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责任人:伍春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六条、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院现向你单位调查伍春立等7名农民工投诉南华大学雨母校区图书馆消防安装项目拖欠其工资的相关情况。请你单位派员并携带下列材料(自制材料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于2024年7月22日上午9时到我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910室接受询问。
1、你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你公司与南华大学雨母校区图书馆消防安装项目在建期间农民工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请按要求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接受询问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接受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你单位拒绝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将根据《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按照劳动者投诉的工资金额直接进行认定,并依法对你公司进行处理处罚。
联系人:易培俊、王睿
联系电话:0734-8869700
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
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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