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高效能执法助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落实落细联合执法、分级分类管控、案件信息公示等工作,推动新时代农业执法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多跨协同提升执法融合度。
在农业农村领域执法全覆盖、常态化的基础上,建立渔政执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拓展与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应联尽联”的原则,统筹协调开展动物诊疗、农业投入品、畜禽养殖等领域的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做到多项检查一次查,最多查一次,减少对企业和群众的干扰。
二、分级分类提高执法精准度。
充分利用“湘农执法通”平台,在全市范围内采集农资生产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基础信息,并结合遵法守法情况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开展差异化精准执法。对低风险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对一般风险市场主体保持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市场主体重点盯防,提高检查频次,增加检查事项。
三、公示公开增强监管透明度。
严格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办案程序等信息做好事前公示。强化事中执法说理,将“释法、说法”贯穿农业执法全过程,积极推进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落地。实行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在官网上公示公开执法行为、处罚结果,自觉接受监督。截至2024年11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累计公示案件信息104期245条,公示率达100%。下一阶段,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营造公平竞争市场营商环境,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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