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0日,衡阳市科学技术局于印发了《衡阳市市级科普基地备案评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科普基地在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技知识,提高公民科技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我市共有省级科普基地21家,为适应新时代科普工作的需要,我市即将认定一批市级科普基地,并印发《实施细则》,为市级科普基地备案评审工作提供根本遵循。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
(二)《湖南省省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管理办法》(湘科发〔2021〕143号 )。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评审内容、组织领导、评审规则和评审程序。
(一)评审内容。详细阐述了开展评审的六个方面内容。
(二)组织领导。主要明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和评审员的选派要求。
(三)评审规则。主要明确注重基地的质量和控制规模、评审员的选派、备案培育单位的综合得分下限。
(四)评审程序。主要明确备案评审的六个程序,每个环节都有具体的操作规范,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四、特色亮点
一是细化了评审依据的六个方面内容,包括科普基地活动开展情况、科普展览场地设施建设情况、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情况、科普队伍建设情况、科普经费保障情况、科普制度建设情况。在评审过程中,结合基地实际情况对照每一项内容进行量化评分,具体操作见附件(衡阳市市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备案评审评分表)。
二是从三个方面突显评审规则的重点。一是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注重质量和规模。二是对参与评分的人员组成和人数作出了具体要求,评审员必须是市科协、市科技局机关、市信息所工作人员或其他科普专家,且每次评审人数不得少于3人,取平均分作为申报单位的综合得分。三是明确了被纳入备案和培育单位的下限(综合得分60分以上的单位方可纳入备案和培育名单)。
三是明确了评审程序。包括发布通知、单位申报、审核推荐、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公告备案六大程序,每个环节都有具体的操作规范,相关单位参照执行,确保评审工作程序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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