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衡阳市市直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市直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入围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4年1月29日,早上7:30前到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衡阳市蒸湘区翠竹路8号)前坪集合。
三、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本人相片并有公安机关盖章的户籍证明)按时参加体检,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前一天要清淡饮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因本人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的,自行承担责任。
3.体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人员的亲朋好友不得陪同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体检时,以体检序号代替体检对象姓名,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序号。 否则,按违纪处理。已怀孕、月经期的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4.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入职后用人单位予以报销。
5.当日体检结束后,请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下午18:0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如需当日复检的,将及时与本人电话联系,未按要求及时到达医院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6.体检时,严禁与外界联系。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7.请考生认真阅知公告有关内容,凡未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附件:2024年衡阳市市直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体检对象名单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