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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