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市城区河道管理联合执法队: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河湖保护与治理工作,做实做细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巩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成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加强采砂船舶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目标,保障河道防洪安全、航运安全、生态安全,确保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水利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河湖“清四乱”及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等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2020年12月21日开始至12月25日前完成检查任务,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
二、检查内容
(一)各县市区开展河道违法陈年积案“清零”专项行动完成情况;对2020年度所有河道违法案卷进行评查。
(二)落实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各县市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及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可采区建立电子围栏、采砂船只安装监控设备、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现场监管责任、河道砂石采运票据等监管措施情况。
(三)落实河道采砂船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情况。重点检查各县市河道采砂标段业主、采砂船船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治理机制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情况。
(四)重点检查31个四乱问题是否按“清四乱”整治要求整治到位;检查水利部暗访衡阳市51个疑似问题的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包括衡南2个、衡东2个四乱问题;检查全市涉河乱建及非法矮围排查完成情况,是否建立排查、销号工作台账。
三、检查方式
(一)现场察看。本次检查由市水政监察支队相关负责
人组成检查组,采取定点抽查、实地察看等检查方式,每个县市区现场抽查不少于4个点位,检查人员要对检查情况进行登记留档,各县市区水利局分管领导必须签字确认。
(二)收集资料。包括2020年度工作总结、执法工作台账、填写表格、整改落实、相关执法图片等文本资料。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25日前交由市水政监察支队进行汇总。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邓碧波,成员:胡华(联络员13397342233),邓志勇,肖迎丰。负责祁东县、常宁市。
第二组:
组长:洪瑕,成员:刘高伟(联络员13873413123),阳小蓉。负责衡山县、衡东县。
第三组:
组长:赵海斌,成员:贺韧(联络员18274737378),欧兵兵。负责衡阳县,南岳区。
第四组:
组长:陈相君,成员:尹红军(联络员15273486611),李云华,曹颖汶。负责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蒸湘区。
第五组:
组长:温静,成员:刘程江(联络员13347348636),王晓萍。负责衡南县、耒阳市。
五、相关要求
(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河道采砂安全生产责任,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本次河道采砂监管及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将纳入2020年度全市河长制考核内容。
(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河长制为抓手,把河道采砂安全监管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加强对禁采区、保留区监管力度,强化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河道采砂日常巡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吸砂等违法行为。
(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工作原则,实现我市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附件1:《衡阳市2020年度河道采砂监管及安全生产检
查表》;
附件2:《衡阳市2020年度河湖四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表》。
衡阳市水利局
2020年12月16日
衡阳市水利局办公室2020年12月16日印发
附件1:
衡阳市2020年度河道采砂监管及安全生产
检 查 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查整改意见:
检查组组长签字:
检查组成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衡阳市2020年度河湖四乱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改意见:
检查组组长签字:
检查组成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