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部门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局机关各科室要按照责任制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抓好与处室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市区应参照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具体措施,确保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贯彻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联系,联系人:王晟,联系电话:8811329,邮箱:909477428@qq.com。
附件:衡阳市教育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衡阳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3日
衡阳市教育局贯彻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雷速体育,雷速直播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衡阳建设总体要求,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努力构建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格局,不断提升教育法律法规的覆盖面,不断强化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为衡阳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行政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依照处室工作职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由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相应法律法规,并将普法教育渗透到行政执法全方位、全过程。
(二)坚持日常普法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组织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广泛宣传本处室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
(三)坚持科室为主与全局联动相结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责任,各司其职。对综合性法律法规,明确责任,由主要执法部门牵头,其它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任务分工
根据全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任务分工,结合各处室职能,市教育局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任务分工如下:
政策法规科:重点宣传普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履行职责相应的外事、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法律法规。
教师工作科:重点宣传普及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及履行职责相应的培训、语言文字等法律法规。牵头承办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组织与实施。
组织人事科:重点宣传普及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履行职责相应的公务员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牵头承办党委中心组学法及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计财科:重点宣传普及衡阳市中小学用地保护规定及履行职责相应的建筑、房地产管理、物权、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
基教科:重点宣传普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湖南腔北调省义务教育条例及履行职责相应的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等法律法规。
重点宣传普及教育法、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等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法规。
民教科:重点宣传普及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法规。
职成科:重点宣传普及职业教育法、衡阳市职业教育条例及履行职责相应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法律法规。
体卫艺科:重点宣传普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等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法规。
综治科:重点宣传普及湖南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安全、禁毒、信访等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法规。
教育督导科:重点宣传普及教育督导条例等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法规。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应按照本处室职能,及时梳理、归集履行职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责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或参加相应法律法规的各种监督检查、考评验收、评比竞赛等法治活动。
(二)拓宽普法渠道。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专题讲座、知识竞赛、集中学习等传统宣传教育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互联网平台,强化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教育中的应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三)注重信息收集。各责任科室应建立普法工作档案,每年将本处室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学习及宣传教育活动相关资料(宣传报道、活动简报、相关图片及音视材料等)汇总报送局普法依法治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