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衡治办发〔2011〕3号
雷速体育,雷速直播印发《衡阳市“小金库”
专项治理举报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阳市“小金库”专项治理举报事项管理办法》已经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情况,请及时向我办反馈。
附件:衡阳市“小金库”专项治理举报事项管理办法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小金库△ 治理 举报 办法 通知
送: 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衡阳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衡阳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共印80份
附件:
衡阳市“小金库”专项治理举报事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的举报工作,规范举报办理制度,提高办理效率,根据《信访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雷速体育,雷速直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 审计署雷速体育,雷速直播印发〈雷速体育,雷速直播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专项治理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举报,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称举报人)采用网络、书信、电话、传真和走访等形式,向衡阳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反映与“小金库”有关的线索、事项。
第三条 办公室依法履行职责,做好举报受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为举报人、举报行为保密;
(二)实事求是,公正、公平、高效处理举报;
(三)按职责分工,分级归口办理举报;
(四)及时跟踪、督办举报办理情况。
第四条 对内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实根据的举报,办公室只作登记。
第五条 对被举报单位不属于本次专项治理范围、举报内容与“小金库”治理工作无直接关系等不属于办公室办理范围的举报,按举报方式不同分别办理:
(一)电话、来访举报的,应当向举报人耐心解释,请其向有关单位反映;
(二)来信、传真举报的,应及时转送有关单位处理,或者通知举报人另行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三)网络实名举报的,应在网络查询系统中登记 “超出办理范围”字样,并摘要说明原因。
第六条 办公室主要负责办理对市直机关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举报,建立举报数据资料库和举报的登记、查处、奖励、汇总和档案等管理工作。
接到举报后,接报人应及时对举报编号登记(“小金库”举报编号规则见附件1),填制《“小金库”举报办理工作表》(见附件2),提出办理意见,交检查组负责人签署意见,由办公室领导批办或批示,根据批办或批示意见办理。
接到对各地区及其管辖单位的举报,除情节特别严重或不宜转办的,经办人员应根据领导批办或批示意见,填制《衡阳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转办单》(见附件3),提出明确转办要求,转交各地区“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处理。
接到对市直机关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实名举报和内容详实的非实名举报,在督导抽查阶段组织力量查处;对举报内容不具体的非实名举报,可视情况填制《衡阳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转办单》提出明确转办要求,转交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处理。
接到省治理办和各地区、各部门转来的举报,经办人员应作好登记工作,填制《“小金库”举报办理工作表》,提出办理意见,交检查组负责人签署意见,由办公室领导批办或批示,根据批办或批示意见办理。
第七条 办公室直接办理的举报,应根据不同情况,在接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
(一)对于举报问题急迫的,要立即组织力量核查;
(二)对于举报内容清楚,线索明确的,安排在督导抽查阶段组织力量查处;
(三)对举报重大问题的,立即向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八条 对各“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已经检查发现,正在查处中的“小金库”举报线索,或被举报单位在督导抽查前已经向各“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报告其“小金库”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检查。领导有明确批示的举报,按领导的批示办理。
第九条 对实名举报应认真对待,妥善处理。通过网络方式实名举报的,办公室提供举报办理情况查询,每周定期对网络实名举报的办理情况维护更新。
第十条 办公室应做好举报的督办工作。移交各地区、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办理的举报,应跟踪了解办理情况,按转办要求督办;交由督导抽检小组查处的举报,应定期了解查处进度;已查结的举报,应跟踪了解有关执法部门做出处理处罚及其执行情况。
上述督办工作信息,均应纳入举报数据资料库管理。
第十一条 举报事项查结、处理处罚执行完毕后,应将检查情况、处理处罚及其执行情况,填入《“小金库”举报办理工作表》“办理情况”栏内。
第十二条 办公室按照《“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的,按以下工作程序办理:
(一)根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结合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罚款等情况,甄别确定举报有功单位和个人。
(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到所在地区的财政部门监督机构办理申请奖励手续,查验并留存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登记用于领取奖励资金的银行账户,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填写《“小金库”举报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4)。
(三)办公室收到各地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报送的《“小金库”举报奖励申请表》后,制作《“小金库”举报奖励审批表》(见附件5),提出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建议,按规定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四)办公室根据《“小金库”举报奖励审批表》的审批意见,制作《奖励资金付款财务凭证》(见附件 6),由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分批次支付奖励资金。付款完成后所附的《奖励资金支付明细表》和载有举报人信息的相关凭证收回办公室作为密件管理。
第十三条 对直接查处的举报应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立卷,以便查找。归档的内容包括:
(一)举报资料(信件、传真、电话、网络、来访登记)原件;
(二)有关领导的批示;
(三)举报事项的检查报告和工作底稿;
(四)处理处罚决定(包括移送其他有关部门的移送函,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
(五)其他与举报有关的材料。
第十四条 对移交各地区“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办理的举报归档内容包括:
(一)举报资料(信件、传真、电话、网络、来访登记)复印件;
(二)有关领导的批示;
(三)移交办理手续,各地区“小金库”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的办理意见;
(四)其他与举报有关的材料。
第十五条 举报档案不准对外借出。除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国家机关外(凭单位介绍信),其他单位和个人一般不得借阅,因特殊情况必须查阅档案的,须报经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复制等。有关人员借阅举报档案的,应填写相应的档案借阅申请表,在指定地点查阅,阅毕归还。
第十六条 处理举报事项的工作人员与举报事项或举报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处理举报事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与举报有关的秘密。
第十八条 举报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不得接受举报人的钱物或宴请;不得让举报人为自己办私事;不得推诿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举报事项,不得压制、侮辱举报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举报工作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附件1:
“小金库”举报编号规则
为规范举报“小金库”案件的档案管理,便于对举报事项和线索的跟踪、查处、督办、奖励,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编号规则。
一、在接到举报后,应为举报登记编号,此编号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期间为该项举报的唯一编号,如需更改须由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审批。
二、举报“小金库”案件编号由17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规则如下:
第1位为举报形式。实名举报为“1”,匿名举报为“2”
第2位为举报方式。网络举报为“1”电话举报为“2”,传真举报为“3”,信件举报为“4”,来访举报为“5”,其他方式举报为“6”
第3-8位为举报日期。取年份的后2位与月、日组成,如
第9-14位为举报时间。由小时、分种、秒组成。如上午9:30:8秒为“093008”
第15-17位为顺序编码,默认值为“001”,如前14位编码相同,则依次编为“002”、“003”等
三、“小金库”举报事项编号后,应纳入统一的数据库管理,对其中编号重复、错误的,应及时修正。
附件2
“小金库”举报办理工作表
编号:
举报编号
|
|
举报方式
|
|
举报人
|
|
被举报单位
|
|
举
报
内
容
|
|
||
接报人
|
|
接报人意见
|
|
批
办
和
批
示
|
|
||
办
理
情
况
|
|
制单人: 日期:
附件3
衡阳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转办单
编号:
:
转去“小金库”举报 件,请 ( )查收酌情处理。
( )于 年 月 日前
办结并给予答复。
经办人: 年 月 日
衡阳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转办单
编号:
:
转去“小金库”举报 件,请 ( )查收酌情处理。
( )于 年 月 日前
办结并给予答复。
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4
“小金库”举报奖励申请表
编号: 年 月 日
举报编号
|
|
||
举报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
|
证 件
种 类
|
|
证件号码
|
|
||
代办人
姓 名
|
|
代 办 人
证件种类
|
|
代 办 人
证件号码
|
|
||
开户银行
|
|
||
银行帐号
|
|
||
经办人签字
|
|
举报人签字
|
|
证件复印区
|
附件5
举报“小金库”奖励审批表
编号:
举报编号
|
|
举报时间
|
|
|||||
案件名称
|
|
|||||||
举报人
|
姓名
|
|
证件种类
|
|
证件号码
|
|
||
单位
|
|
地址
|
|
|||||
举报内容
|
|
|||||||
查处结果
|
|
文书名称及文号
|
||||||
|
||||||||
举报查实情 况
|
查缴金额
|
入库金额
|
||||||
小金库资金
|
|
小金库资金
|
|
|||||
税款
|
|
税款
|
|
|||||
罚款
|
|
罚款
|
|
|||||
合计
|
|
合计
|
|
|||||
奖励建议
|
计奖标准
|
|
奖金金额
|
|
||||
办公室
意 见
|
|
|||||||
领导审批
|
|
|||||||
填报人员: 填写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6
奖励资金付款财务凭证
编号:
举报编号
|
|
||
支付奖金额
|
|
||
审批人签字
|
|
经办人签字
|
|
奖励资金支付明细表
编号:
序号
|
举报编号
|
姓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奖励金额(元)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审批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奖励资金支付明细表》在付款完成后交市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