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衡阳市财政局局长 秦振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市本级今年新增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额度。
1. 新增债券。今年省财政共转贷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97.51亿元(一般债券15亿元、专项债券82.51亿元),增加26.97亿元,增长38.23%。其中:市本级40.76亿元(一般债券2.48亿元、专项债券38.28亿元),增加9.31亿元,增长29.6%。
2. 抗疫特别国债。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3.5亿元,其中:市本级4.96亿元(其中0.45亿元为省下达的预留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二)使用要求。新增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优先安排脱贫攻坚、异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乡村振兴、交通、污染防治、社会发展等领域。新增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重点用于中央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生态环保项目、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七大领域。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建设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以及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土地储备项目、产业项目和房地产相关项目等。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省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市县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省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产业链改造升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免企业房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抗疫相关支出。不得拨付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严禁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和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用于清偿政府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二、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 收入调整。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8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0.45亿元。
2. 支出调整。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亿元。具体如下:“雪亮工程”项目0.35亿元,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0.3亿元,南岳机场保障等级升级0.43亿元,城区派出所建设0.4亿元,其他项目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4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 新增专项债券。收入调整。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8.28亿元。支出调整。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38.28亿元,具体如下:市中医院传承创新工程建设(住院综合楼)0.5亿元,南岳机场保障等级升级1.39亿元,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轨道交通综合实训基地0.5亿元,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1亿元,市幼儿师范学校升格6.09亿元,瓦松铁路铜铅锌产业基地专用线2亿元,市中心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4亿元,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1.54亿元,高新区白沙绿岛核应用产业园厂房及基础设施(一期)项目1.5亿元,衡山科学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项目4亿元,高新区弘湘双创智造基地(眼镜小镇)项目4亿元,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5亿元,高新区数字产业孵化园项目5亿元,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5亿元,市中心医院异地扩建项目2.76亿元,市江东水厂提质改造和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项目1亿元。
2. 抗疫特别国债。收入调整。调增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4.51亿元。支出调整。调增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4.51亿元,具体如下: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5亿元,市公共卫生中心业务楼0.5亿元,环境污染治理1.03亿元(酃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0.53亿元,蔡伦大道雨污分流项目0.28亿元,东干渠、西干渠、师院支渠清淤项目0.16亿元,螺丝山垃圾中转站提质改造项目0.06亿元),市公交公司防疫补贴0.2亿元,支持企业发展贴息资金1.28亿元。
附件:1.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表;
2.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
附件1: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表
单位:亿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66.08 | 66.08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90.91 | 2.48 | 93.39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13.04 | 0.45 | 13.49 |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 | 1 | |
三、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10 | 10 | 公共安全支出 | 0.4 | 0.4 | ||
四、调入资金 | 3 | 3 | 城乡社区支出 | 0.35 | 0.35 | ||
五、债务转贷收入 | 2.48 | 2.48 | 农林水支出 | 0.3 | 0.3 | ||
交通运输支出 | 0.43 | 0.43 | |||||
二、返还性支出 | 1.21 | 1.21 | |||||
三、结转下年 | 0.45 | 0.45 | |||||
收入合计 | 92.12 | 2.93 | 95.05 | 支出合计 | 92.12 | 2.93 | 95.05 |
附件2: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
单位:亿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调整数 | 调整后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调整数 | 调整后 预算数 |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 136.58 | 136.58 | 一、城乡社区支出 | 128.38 | 128.38 | ||
二、债务转贷收入 | 38.28 | 38.28 | 二、其他支出 | 38.28 | 38.28 | ||
三、抗疫特别国债收入 | 4.51 | 4.51 | 其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38.28 | 38.28 | ||
三、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4.51 | 4.51 | |||||
其中:基础设施建设 | 3.03 | 3.03 | |||||
抗疫相关支出 | 1.48 | 1.48 | |||||
四、债务付息支出 | 5.2 | 5.2 | |||||
五、调出资金 | 3 | 3 | |||||
收入合计 | 136.58 | 42.79 | 179.37 | 支出合计 | 136.58 | 42.79 | 17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