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衡阳市本级政府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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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预算报告
第二部分 预算草案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预算报告
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衡阳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重点支出,深入实施财政改革,努力抓好增收节支,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下同)281.36亿元,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88亿元,增长6%,其中:地方税收123亿元,增长8.02%,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6.89%,提高1.2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60.88亿元,增长2.1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7亿元,增长1.6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83亿元,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07亿元,增长6%,其中:地方税收51.8亿元,增长8.45%,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9.94%,提高1.58个百分点;非税收入22.27亿元,增长0.69%。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24亿元,增长1.93%。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5.82亿元,下降2.26%;支出304.37亿元,下降15.8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8.25亿元,下降5.19%;支出184.27亿元,下降15.17%。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1.59亿元,增长0.06%;支出96.72亿元,增长2.77%。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亿元,与上年持平;支出0.18亿元(含上年结转0.08亿元),增长382.57%。
5.地方政府债务。全市政府债务888.6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424.62亿元。省财政转贷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00.0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9亿元,专项债券81.06亿元。
预计全市和市本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预算执行情况是快报数,在年度决算编制之后,还会有些变化。
(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全市财政部门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防范重大风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1.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全力抓好“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2亿元以上,减免项目报建规费1.2亿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提高惠企政策效果。支持出台企业“原地倍增”、企业上市、总部经济等政策;整合优化财政奖补政策,提高财政奖补资金效率和质量。三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扩大单位采购自主权;取消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供应商释放资金压力1.6亿元;推进“政府采购贷”,实现采购合同融资0.97亿元。四是助力企业融资发展。创新推出“上市后备企业担”等特色担保产品和园区风险分担新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贷款8.4亿元,减免担保费1017万元;出资2亿元组建衡阳彬复基金,撬动雷速体育,雷速直播的社会金融资本投向科创型企业,为园区产业项目和高科技项目赋能。五是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安排航线补贴、中欧班列、水运集装箱等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3.59亿元,兑现综保区企业综合项目补贴资金1.17亿元。六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00.06亿元。
2.着力推进城乡建设。一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投入专项资金5.1亿元,支持防返贫帮扶、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发放“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27.14亿元。二是支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上级基建资金15.55亿元,覆盖水库除险加固、城市排水防涝、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市级投入资金13.7亿元,支持城区基础设施维护和城市道路建设。三是支持安居工程建设。统筹投入资金6.54亿元,改造老旧小区344个、棚户区2924户。四是支持改善生态环境。投入生态环境治理资金16.46亿元,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五是支持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安排资金2.63亿元,支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雪亮工程”、应急救援中心、扫黑除恶、反电信诈骗等资金需求,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着力改善社会民生。全市民生支出43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3.26%。一是落实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印发《雷速体育,雷速直播增收节支保障“三保”支出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通知》,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新增支出,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推进财政存量资金回收工作常态化,统筹用于民生领域。二是稳定就业创业。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74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亿元,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新增城镇就业6万人。三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投入教育经费104亿元,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学前、职业教育生均经费制度,改善办学条件,实现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四是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城区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600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9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五是保障疫情防控经费。统筹资金7.27亿元,支持新冠疫苗全民接种等疫情防控工作。六是落实文化体育惠民政策。加快推进“两中心”建设,市图书馆新馆、湘南学联旧址辅助陈列项目建成,支持举办第十一届市运会。
4.着力化解财政风险。一是积极稳妥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健全债务防控机制,规范举债行为,全市“三类债务”余额比2018年下降4.51%,筹集偿债资金确保到期债务按时归还;开展平台公司“三资”清理,加快“三资”注入步伐,推进市场化转型。二是兜牢“三保”底线。压实县级保障主体责任,加强县级“三保”运行监控,开展县级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安排专项资金24亿元,支持县市区夯实“三保”基础。三是依法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落实市人大有关预算决议,抓实审计提出问题整改,及时向市人大报告整改情况;认真办理人大各项决议、人大代表建议,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充分听取和吸收意见。
5.着力提升财政管理。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积极落实中央、省改革任务,按期上线运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财政数据纵向贯通,推进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狠抓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全部按要求分配和支出,推动直达资金迅速惠企利民。四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益,对市本级41个项目和单位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资金139亿元。五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高财政投资评审起点标准,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程序,评审金额286亿元,审减率17.13%。六是创新预决算公开机制。上线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平台,统一公开模板格式,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全市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预算平衡难度继续增大,县级财政运转依然趋紧;预算编制还需细化,绩效管理有待加强;债务化解任务繁重,平台公司转型困难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雷速体育,雷速直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市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推进“三强一化”建设,奋力建设国家区域重点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统筹发展和安全,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稳妥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为继续做好全市“六稳”“六保”、推动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保障。
(二)编制原则。
1.科学安排收入预算。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按照科学稳妥的原则合理编制收入预算,既考虑新冠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减税降费政策等减收因素,又考虑到我市建立健全现代产业链、实体经济进一步发展、重大产业项目逐步见效等增收因素,积极安排收入预算。
2.突出零基预算理念。将零基预算理念贯穿预算编制全过程。一是保障人员经费,尽量减少单位运转经费缺口。二是调整预算安排方式。连续追加3年以上的经费优先列入单位部门预算,减少预算追加;项目经费尽量编入单位,减少预留资金,提高预算安排准确度和精细度。
3.精准保障重点支出。优先保障财政“三保”等刚性支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环境保护治理;其他可用财力无法保障的重点支出,通过争取债券资金、转移支付等方式保障。
4.继续突出厉行节约。落实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运行成本;从严控制专项经费,除特殊情况外,财政专项资金和单位小专项经费按照一定比例压减。
5.综合考虑资金绩效。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整合设立惠企奖补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相结合,注重绩效结果应用;健全预决算公开机制,强化部门主体责任,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确保预决算全面规范、公开透明。
(三)主要指标。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98.25亿元,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94.91亿元,增长6%,其中:地方税收预期134.5亿元,增长9.35%;非税收入预期60.41亿元,下降0.7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期416.5亿元,同口径增长3.36%(不含上级专项追加支出,下同)。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24.9亿元,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78.51亿元,增长6%,其中:地方税收预期57亿元,增长10.03%;非税收入预期21.51亿元,下降3.39%。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期96.88亿元,增长4.37%。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315.71亿元,增长10.46%;支出预期309.31亿元,增长1.6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85.1亿元,增长3.84%;支出预期185.1亿元,增长0.45%。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94.51亿元,增长3.19%;支出预期92.78亿元,下降4.07%。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0.1亿元,与上年持平;支出预期0.1亿元,下降44.44%。
5.地方政府债务。按照《预算法》规定,市县政府确需举借政府债务的,由省级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代为举借。我市将在政府债务限额内,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
三、扎实做好2022年财政改革和预算管理工作
积极开源节流,努力改革创新,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一)狠抓创新提效,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推进“三高四新”财源建设,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优质可持续财源;完善科技资金投入机制,支持培育发展衡州大道数字经济走廊,推动新能源汽车、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创建“五好”园区,继续推进重点优势产业链建设,支持企业“原地倍增”、领军企业上市,支持开放型经济、总部经济和文旅经济发展;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发挥市级融资担保功能,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降低融资成本。
(二)狠抓增收节支,确保财政稳健运行。牢固树立真正过“紧日子”思想,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严格把好财政支出关口,年度预算批复后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加强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完善存量资金回收机制,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增加地方可统筹财力;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导撬动作用,规范推进实施PPP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领域,缓解财政支出压力;积极抓好财政收入,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稳步提高全口径税收占GDP的比重。
(三)狠抓精准施策,保障重点领域资金。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打满打足“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硬缺口,继续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应急机制,坚决兜牢“三保”底线;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办好优质公平教育,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支持实施健康衡阳行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推进市中心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保障“三强一化”建设等重大政策支出。
(四)狠抓债务管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按要求化解隐性债务,继续落实“六个一批”措施,建立联合监管会商制度,牢牢守住隐性债务只减不增的红线;积极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确保转型到位;科学设置平台公司债务规模控制线,精准测算到期偿债资金需求,提前制定偿债计划,积极筹措偿债资金,通过财政预算适度安排、统筹闲置资金等方式,应对临时流动性风险,确保不出现债务违约事件。
(五)狠抓财政管理,激发财政发展活力。科学调整市与城区(园区)两级财政管理体制;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提升财政统筹能力,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提高财政资金安排拨付效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抓实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规范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行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完善财政投资评审机制,提升财政评审效率
第二部分 预算草案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一)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70,32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增值税消费税税收返还45886万元;
所得税基数返还6,450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5,756万元;
其他税收返还12234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32834万元,比上年降低11830万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74313万元,比上年增加1169万元;
2.历年调整工资转移支付收入17774万元,与上年年度持平;
3.其他转移支付收入-59253万元,比上年增加-12999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
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本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9亿元,比上年增加0.55亿元。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1年,衡阳市政府债务总限额102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38.76亿元(含外贷限额9.5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90.44亿元。截止2021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20.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30.2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90.44亿元。
2021年,市本级政府债务总限额554.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1.28亿元(含外贷限额0),专项债务限额393.36亿元。截止2021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54.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1.0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93.36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1年,省转贷衡阳市新增债务限额100.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65亿元(含外贷限额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1.06亿元,据此,发行一般债券19亿元,专项债券81.06亿元,平均期限12年,平均利率3.4%。
2021年,省转贷市本级新增债务限额46.3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1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3.24亿元,据此,发行一般债券3.15亿元,专项债券43.24亿元,平均期限11年,平均利率3.5%。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1年,衡阳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116.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2.99亿元,专项债务83.56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务利息27.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利息14.05亿元,专项债务利息13.77亿元。
2021年,市本级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85.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24亿元,专项债务74.21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务利息13.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利息5.79亿元,专项债务利息7.76亿元。
2022年,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预算数96.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0.87亿元,专项债务65.97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务利息预算数32.6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利息14.61亿元,专项债务利息17.99亿元。
2022年,市本级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预算数79.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39亿元,专项债务65.97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务利息预算数16.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利息5.73亿元,专项债务利息10.27亿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