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市局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承担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系电话:0734-8813145